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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登记程序
一、 登记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建法[2000]7号)
二、登记程序
(1)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管辖权限的要求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登记表。
(2)建设单位将填写的登记表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连同交验文件,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建设项目的登记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称; 6、工程规模;
2、建设地点; 7、开、竣工日期;
3、投资规模; 8、发包方式;
4、资金来源; 9、招标方式;
5、当年投资额; 10、工程筹建情况。
三、应提供的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资金证明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红线图及说明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