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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李梅 发布时间:2008-03-28 11:44:04 来源:尉犁县建设局关闭

根据自治州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创建平安拆迁、平安建筑工地、平安住宅小区、平安景区活动的意见和尉犁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市“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为载体,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尉犁”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各住宅小区。
   
三、平安小区标准
  
(一)小区治安秩序。
    1
、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制度,居民依法办事意识强。
    2
、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值班台帐统一、规范。
    3
、民事调解组织完善,民事纠纷调解率达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和因民事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无火灾事故发生。
    4
、小区户籍管理制度健全,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私房出租等管理措施落实有力。
    5
、娱乐服务等经营场所依法经营,管理规范,治安稳定,居民见义勇为形成风尚,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卖淫嫖娼、制贩吸毒现象,无邪教活动。
    6
、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贫困对象服务的措施落实;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稳定,社区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榜挂墙。
    7
、小区设有公示牌,对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二)文明道德风尚。
    1
、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扎实有效,有较大影响的创建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2
、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军(警)民共建活动成效显著;
    3
、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平安创建政策,倡导科学、文明、和谐稳定的管理。
    4
、无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现象,无封建迷信活动,形成扶贫帮困、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基础配套设施。
    1
、小区绿化布局均衡,配置合理,建筑小品构造精美小区住宅质量优良,管理设施配套,停车场所规范。
    2
、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设备完好,维修养护及时;楼房单元安装电控对讲可视防盗门,有条件的住户安装家居入侵报警装置等“小技防”;小区集中停车场(区域)安装监控等防盗报警系统。
    3
、小区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平坦,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无暴露性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无乱涂、乱贴、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现象,空调、太阳能热水器设置规范有序,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现象。
    4
、小区摊点设置规范有序、文明经营,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清洁,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 创建机制健全。
    1
、有业主投诉箱和求助公开电话,并做好记录工作。
    2
、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小区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有专人负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3
、有创建平安小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阶段创建任务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有效投入机制,有正常的创建活动经费,并逐年增加。共建文明小区工作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平安小区”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长:金             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卫边疆           建设局党委

朱铁林           建设局副局长

朱奋韬           建设局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丁锦华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述江、陈颖、孙玉玲、左贺热古丽
   
五、考核方法
   
房管部门要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六、考核评定
    l
、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8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小区达标单位”,具体由房管部门组织实施。
    2
、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对负责小区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予通过物业资质年审。
    3
、考核结果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尉犁县建设局

00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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